慈溪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

慈溪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78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协调〔〕65号)、《宁波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安监管办〔〕31号)和市安委会部署的“迎接十九大、平安创银鼎”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全面减少工矿商贸领域一般事故,坚决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和职业危害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件;通过依法依规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综合监管职能,统筹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范围为化工、医药、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安全风险管控为重点,主要对象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三场所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冶金企业)和工贸领域职业病防治重点单位。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年7月起至12月底为止,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8月15日前)   1.细化工作部署。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安监局细化了工矿商贸各领域检查重点内容,并明确了重点企业(中型规模以上、危险性较大、人员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六个有”(详见附件)基本要求。各地安监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工矿商贸领域一般企业基本要求,并督促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工作要求,细化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内容。要制定细化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安监所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宣传动员,要将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村社区基层网格,要动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立查立改,确保宣传动员工作全面覆盖。要通过深化动员,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各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3.开展首轮督查。各地安监所要结合本地大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在第一阶段至少组织一次督查,主要检查安监系统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是否已经到位,大检查工作要求是否已传递到企业,是否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大检查氛围是否已形成等。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大检查工作督查。   (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阶段(8月16日至10月底)   1.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安监所、局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全面开展对标检查,其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及相关重点企业要把“六个有”作为必查项,并做到检查全覆盖。发挥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员作用,提高小微企业检查覆盖面。检查中对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五到位”管理措施,对安全风险较大、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治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推进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全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住危化、矿山、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按要求报送重大安全风险。要积极培育示范企业,带动行业领域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有效筑牢事故预防风险管控防线。   3.严格实施安全执法。进一步加大事故前预防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告,要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企业,并实施联合惩戒。   4.全面做好督导检查。各地安监所、局各科室(大队)要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省、宁波安委办(安监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局级层面也将不定期开展工矿商贸领域专项督查。各地安监所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工矿商贸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尤其要抽查村(社区)网格员对小微企业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地安监所、局各科室(大队)要注重相互沟通联系,强化统筹协调,避免短期内对同一企业实行重复督查。   (三)重点整治和构建长效阶段(11月至12月底)   1.加强重点对象管控。以确保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三场所三企业”、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管控对象,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回头看”,整治大检查以来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特定时段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保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受控。   2.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小微企业规范监管机制,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能,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不仅是当前安监系统的首要任务,也是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安监所、局各科室(大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监系统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安监所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做好上下沟通。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工业企业领域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查补漏洞,完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市安监局建立大检查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督办跟踪、情况通报制度,局党组每月听取汇报,定期汇总、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地安监所要按上级统一部署,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工作数据和相关案例,及时研究、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将严肃追纪问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及时宣传落实“两个责任”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曝光。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核查举报,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附件

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个有”基本要求

  一、有专题会议部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分析本单位当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研究部署7~12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计划。

  二、有大检查工作安排。对7~12月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和职业病防治等作出具体部署。

  三、有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岗位安全责任、岗位安全风险、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有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治。要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清单,严格制定落实相应事故预防措施。

  五、有安全应急演练。根据本企业安全风险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有重点时段值班安排。十九大召开前一周及召开期间,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领导、值班员、联系电话,明确值班工作要求,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和通信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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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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