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工贸易的新政策企业都知道哪些?
自年4月15日至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通过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时限,进一步加大对加贸企业内销的支持力度。
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实施内销集中征税前,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先征后销”的方式向海关申请内销,允许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集中征税,即变先征税再出货为先出货再征税,能够引导企业更好地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为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赢得宝贵的时间。
二、加工贸易企业除付汇方式不同还有哪些不同?
1.料件付汇方式不同方面:
(1)进料加工方面:料件必须由经营企业付汇购买进口
(2)来料加工方面:料件由外商免费提供,不需付汇
2.货物所有权不同:
(1)进料加工方面:货物所有权由经营企业拥
(2)来料加工方面:货物所有权归外商所有
3.海关监管要求不同:
(1)进料加工方面:保税料件经海关批准允许与本企业内的非保税料件进行串换(2)来料加工方面:保税料件因物权归属外商,不得进行串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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