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
年度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来了,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7日,
拿走不谢!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局、财政局,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长沙市商务局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商务发[]37号)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申报年度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推进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对象:商业经营面积在2万㎡以上的城市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大型百货商场、主要商圈单店。扶持要求:年-年新建或提质改造的;引进商贸流通企业数量达到家以上入驻;为入驻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
2引导、培育消费热点扶持对象:为促进消费增长,繁荣消费市场举办促销活动的主办方。
扶持要求:围绕促进汽车、家电、家居用品、消费电子等热点商品消费,报市级商务部门备案举办的促销费活动;参与企业在30家以上的主办方。
3市场拓展扶持对象:在商贸集聚区新开设门店或对原有门店进行提质改造的“老字号”企业、品牌餐饮或特许经营企业。扶持要求:“老字号”企业必须是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或省商务厅认定的“湖南老字号”;品牌餐饮是指在我市经营注册,形成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特许经营企业必须是已在国家商务部备案的连锁经营企业。
二、申报工作
申报主体。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以及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的相关平台、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会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等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长沙市商务局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商务发[]37号)重点支持方向,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可行性。年已扶持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资料及相关要求
1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补贴1、年长沙市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年长沙市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须涵盖企业简介及企业品牌发展过程);
3、项目建设运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性质、人员构成等情况;
4、项目建设运营主体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5、项目建设单位引进商户名单、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包括相关合同、投入和支出凭证等资料。
2引导培育消费热点补贴1、年长沙市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
2、年长沙市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3、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性质、人员构成,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4、项目单位提供服务或举办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活动的方案、主要成果等;
5、与活动相关的合同、投入和支出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3市场拓展补贴1、年长沙市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3);
2、年长沙市商贸流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须涵盖企业简介及企业品牌发展过程);
3、获评“中华老字号”或“湖南老字号”的相关证书;
4、新开门店或提质改造投入的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6、其他所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公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