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上班第一天,深圳市政府官方网站“深圳政府在线”发布了深圳市政府年一号文件,宣布将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全监管局),为正局级建制。
回顾:深圳市安监局的历史沿革年以前,深圳的市安全监管局就是独立设置的机构;
年深圳实施大部制改革时,将安全监管局的牌子及部分职能并入新成立的深圳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当中,市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划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这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就是在深圳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后组成的“科工贸信委”。
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有一正六副7名领导,下设市政府总值班室、秘书处、预案综合处、应急指挥处、安全监察处、监测警备处(地震处)、资源保障处、人防工程处和宣传培训处等9个处室,共有工作人员82名。而“执法监察处”“蒸发”了。
年2月,深圳市政府对部分部门和职责进行调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划入新设的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解读:新深圳市安监局与以前有何异同年以前的市安全监管局也是正局级单位,此次恢复独立设置在级别上并没有“升格”,最大的变化就是在职责上多了一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
对于新设置的深圳市安全监管局,这份“通知”只是明确了该局的职责,没有提及机构处室如何设置、人员如何安排等细节问题。估计新安监局要正式运作,还需要一段时间。
媒体认为,此次深圳决定恢复市安全监管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独立身份,足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决心。
网友观点其一:关键在于是否把安全放在首位
有网友说,这是好“兆头”,说明深圳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也有网友说,这是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发生后,政府亡羊补牢;还有网友说,深圳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又回到了十年前……
笔者认为,深圳市政府恢复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充分说明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必须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用法治方式加强安全监管。众所周知,深圳市因为实施大部制改革,在年将原本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局的牌子及部分职能并入新成立的深圳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将相关职能划入市经贸信息委、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此举一度在社会上引起热议,褒贬不一。实施大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深圳市先行一步,几年来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是龙岗区安全生产工作特色明显,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然而,我们也看到,在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背后,暴露了不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情况下,一些地区和领导的政绩观依然没有摆正,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制度缺失、规范冲突等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顽疾无疑是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被引爆的可能。因此,建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职责明晰、落实到位、监督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还要做大量的“立改废”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发展、涉及民生、影响稳定。毋庸置疑,安全生产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实现安全生产是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决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关键,并非看一个地区是否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看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念树立的牢不牢;有没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还要看“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是否到位;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是否厘清;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做:“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必须肯定,深圳市政府恢复独立设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动适应新常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有力体现,是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根本举措。实践证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加快,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风险依然存在,考验和挑战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确保安全生产才能实现安全发展。
(BY/张向阳)
其二:沿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道路推进改革创新
毫无疑问,对于多少了解上一轮“大部制”改革的人来讲,深圳市此次作出的“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明确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的决定,当属年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一条重磅消息。
也正因为此,这一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在公众尤其是安全生产工作领域引发热议。认为这一决定与此前该市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有密切联系的有之,困惑于这一决定对于行政体制改革意味着进步还是退步的有之,措辞尖锐的更是以这一决定掂量起深圳市上一轮机构改革的成败,诸如此类的争论猜测不一而足。
其实,对于深圳市的这一决定,我们大可不必执拗于其决策的因由,更没有必要将这一决定视作判断改革成败的标准。在笔者看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事求是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基本遵循。上一轮,深圳市启动并实施“大部制”,不单独设立安全监管局,这是改革;这一次,深圳市明确独立设置市安全监管局,同样是改革。很大程度上,改革本身是一个风险选项,是先行先试的探路活,指望“一改就灵”、“一改功成”显然不切实际,而将改革成败付诸于一个机构设置的决策调整显然也有失于客观公允。
进言之,深圳市的这一决定实际上彰显了改革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近十五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地位作用的日益加强和突显人所周知: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修订,国务院有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决定》、一《通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红线”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等等,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的进程及其成就有目共睹。成就的背后凝结着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创新,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改革并无固定且一层不变的模式,深圳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改革实际也是在寻找更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的组织模式,寻找一条更加适合形势任务和当地经济社会特点的安全生产工作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