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昌区第三批商贸类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

为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推进力度,用好用足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政策,根据《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18号)、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报送第三批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的函》和《市商务局关于组织报送第三批商贸类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通知(财务处)》要求,现就相关组织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在武昌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企业在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

(三)按照职责分工,区商务局主要摸排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生活服务、商贸物流、汽车销售、药品流通等)、会展和外经贸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制造业、除商贸领域外服务业、农业、建筑业领域分别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集。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各街道按照纾困专项贷款重点支持领域通知相关企业。需求企业按要求填报《武汉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见附表),并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交表格。同时,企业需在“汉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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