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
(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字〔〕19号),根据省政府部署,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加快南昌经开区桑海产业园建设,布局创新研发、展示交易、金融服务、高端人才公寓、成果转化等主要功能区块,打造和形成创新研发高地、孵化加速高地、人才聚集高地、种植繁育培养高地。(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湾里区江中药谷建设,布局高端智库服务、高端平台研发、成果转化等主要功能区块,打造和形成文化传承高地、创新研发高地、人才聚集高地、健康服务高地、高端装备研制高地。(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三、加强科创城与宜春、抚州、赣州、吉安等中医药产业集聚区,以及南昌高新区、樟树、袁州、进贤、小蓝等重点医药产业集群对接协调、功能辐射。推动南昌高新区建设中医药企业总部基地和营销中心基地,推动小蓝和袁州建设中医药制造基地,推动进贤建设中医药器械制造基地,推动樟树发挥“中国药都”品牌效应、建设中药制造基地、商贸物流基地和中药材储备基地,形成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宜春市政府、抚州市政府、赣州市政府、吉安市政府)
四、围绕汇聚创新要素,构建“点、线、面、体”的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体系,形成创新研发高地、孵化加速高地,积极推动省内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等中医药研发机构向科创城集中,鼓励和吸引国内外中医药领域的知名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科创城设立研发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央企、大型民企等在科创城建立研发中心。(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
五、加强中医药领域前沿性、关键性和共性技术研究,推进科创城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成果转化基地等载体建设,打造药物筛选平台、药效试验平台、药物安全性评价平台、分析测试平台、医药新品中试基地等专业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创新链、技术链与产业链的融合,加快建设中医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信息、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科技厅)
七、围绕落实“四个5”目标,着力引进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实施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杏林”计划,推动产业高端人才向科创城集聚,形成人才集聚高地。(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
八、加大创业项目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对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创新高端人才编制管理,建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柔性引进人才和高端人才短期工作机制,鼓励其以专利、技术、资金等入股方式与科创城企业和研发机构合作。(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九、发挥江西中医药大学、南昌大学等大专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上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完善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信委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十、发挥科创城的创新优势,围绕落实“四个1”目标,主攻行业共性问题和关键领域,形成一批重大创新成果,打造产业链前端竞争优势,带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十一、实施中药大品种战略;传承和发扬“樟帮”“建昌帮”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开展道地中药材及特色品种的中药饮片规范化炮制,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标准提取物的生产和质量标准研究;加快中药智能制造示范推广,推动质量控制、自动化和在线监测等技术在中药生产中的应用,加速研发创制中医药高端装备和专业医疗器械,形成中医药高端装备研制高地。(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十二、集中攻关解决糖尿病、骨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和慢阻肺、强直性脊柱炎、抑郁症等疾病,形成若干个疗效最优的治疗方案;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学基地,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实现中医药学科领域的重点突破;加强热敏灸、平糖治疗等中医治疗养生技术研究,加快建设中医药治疗康复疗养中心,形成健康服务高地。(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十三、加快建设中药材种子基因库和种植繁育基地,推进江西道地中药材的种子种苗优化繁育和规模化种植,形成种植繁育培养高地;推动中药材种植标准化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从中药材种植到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中药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十四、以“中医药+农业”“中医药+服务业”“中医药+智能制造”“中医药+互联网”“中医药+文化旅游”“中医药+大健康”等为主要内容,催生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推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设计、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示范和应用,加快建立中医药大数据平台,发挥大数据在中药研发、质量追溯、医疗服务等领域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创新市场营销模式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临床实践、制药工艺、营销策略等现代化、国际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省科技厅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十五、深化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药类优势技术、疗效评价标准的系统研究,建立概念明确、结构合理的中医药基础理论体系。加强旴江医学等民间医药的整理发掘和传承创新,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做大做强中药老字号品牌。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支持中医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化开发。开展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重点打造中医药发展高端论坛、中医药高端文化体验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文化交流品牌,加强中医药宣传推广,扩大中医药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委)
十六、加强科创城“双核”之间的交通设施和路网建设,形成便捷高效的现代交通网络。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宜居环境。(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
十七、提高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门槛,强化环评、能评机制,严格禁止污染型项目入驻。实行更加严格的节能减排标准,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努力建设生态型新城区。(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八、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营,着力将科创城打造成落实各类规范标准的典范。强化标准意识,以各类建设施工标准、项目入驻标准和加工制造标准为标尺,规范项目建设、入驻企业和制造流程。强化各类标准的贯彻执行,使入驻科创城的企业和项目成为智能制造、服务制造、绿色制造的标杆。(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九、建立现场办公、服务协调、监管促进、考核评价等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共同推进科创城建设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省工信委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二十、各建设主体要在科创城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实施相关功能区块的空间、产业、生态等专项规划,并注重规划衔接与协调,开展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做好土地收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基金设立等工作,推出一批面向社会的基础型、环保型、公共服务型开发建设项目,采取PPP、产业地产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科创城建设,促进科创城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营。(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二十一、科创城试行相对独立的财政体制,在一定时期内财政收入地方所得部分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依法依规按照一定比例返留科创城,重点用于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引进机构建设,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
二十二、由政府资金作为引导,吸纳金融资本、企业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设立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领域高端科研机构建设、研发项目资助、高端人才引进、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孵化及产业化推广等。(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
二十三、围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汇集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信贷、股权交易、上市融资等于一体的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南昌市政府和省政府金融办)
二十四、鼓励各大银行在科创城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组建我省医药类民营银行。建立健全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人才基金等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科创城创新创业项目。(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和省内各银行机构)
二十五、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扶持,支持科创城创建“中医药产业创新改革试验区”,允许先行先试,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环节。(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南昌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二十六、在科创城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资金扶持、科研平台搭建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和南昌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二十七、开放江西中医药大学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平台,为科创城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优先向科创城企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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