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明天起开江县商贸服务行业复工营业

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做好全县商贸服务行业复工营业的

通告

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县商贸服务行业复工营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坚持防疫优先、守住底线、安全复工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范各项措施,并必须确保复工营业员工和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全县商贸服务行业复工营业分为恢复正常营业、限制恢复营业和暂不恢复营业三类。(一)恢复正常营业类: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农贸市场、超市、药店、便利店、日杂百货店、糕点店、果蔬生鲜店、孕婴店、珠宝店、服装店、眼镜零售、家电数码、通讯网络(营业门店)、家居用品及建材(含灯饰)等批发零售和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商品房销售及房地产中介(门店)、洗车、汽车销售维修、旧机动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洗染服务、广告文化、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农业服务等服务行业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各经营主体要控制营业规模、缩短营业时间、限定人流量,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鼓励采取线上服务、无接触配送或不进店内选购方式进行营业。(二)限制恢复营业类:餐饮行业目前只可通过美团线上营业,禁止门店营业,禁止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理发行业目前只能通过线上预约、限定人数的方式开展快剪服务,不开放除剪发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倡导在家洗头后到店剪发;酒店(宾馆)仅开放住宿项目,不开放其他项目;书店(书摊)可通过网络或无接触方式恢复营业,顾客不进入店内;人力资源企业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举办现场招聘类活动。(三)暂不恢复营业类:影院、网吧、游艺场所、歌舞厅、KTV、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馆、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培训机构、图书馆(含习新书院)、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宗教活动场所、老年活动中心(室)、日间照料中心、文体活动场所等人群聚集度高的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社区社团、会展促销等活动一律暂停。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老年公寓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三、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及行业须达到以下条件:(一)备足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或乳胶手套等防护用品,人员密集场所须配备体温检测仪。(二)各经营主体要认真按照《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达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营运疫情防控规范》等12个规范的通知的通知》(开疫指办发〔〕25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人员排查和管控,做好复工营业的各项准备。(三)禁止开启中央空调;每天规范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垃圾日产日清。(四)交易双方全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须戴手套;人员密集场所顾客须体温检测;收银倡导扫码等“无接触”支付方式。(五)经营场所严禁人员扎堆聚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六)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须同时符合其行业规定。四、所有经营主体要保证商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严格遵守行业复工营业疫情防控规范并自觉接受监管。凡发现体温异常的,应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防控规定处理。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药店和城区农贸市场的复工营业和防控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物流、快递行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汽车流通、美容美发、洗染行业等商贸流通服务业经营主体的复工营业和防控工作;县文体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酒店的复工营业和防控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复工营业和防控工作;县金融办负责金融企业的复工营业和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乡镇农贸市场和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汽车流通、美容美发、洗染行业等商贸流通服务业经营主体的复工营业和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要根据行业、本地实际指导各经营主体错峰报送复工资料,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要督促各经营主体认真执行行业复工营业疫情防控管理规范,对不达标的一律予以关停,并严肃查处。六、设立商贸服务业复工营业咨询电话(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和监督举报电话(县市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通告自3月13日起施行,具体终止时间另行通告。此前发布的通告继续执行,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angmaoxingye.com/smhyfx/3670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