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全面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

摘要

从11月20日开始至12月底,集中40天时间,以“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属地安委会负责本辖区域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此次专项行动要与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同步推进,要与拆除违法建设同步推进,要与腾笼换鸟同步推进,着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非法生产经营、违法群租衍生的安全隐患;

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

着力加强隐患突出的低端业态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低端业态做到坚决疏解、倒逼腾退,全面压减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努力实现生产安全零亡人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区各属地、各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

清理整治重点区域:

1.以首都机场为核心辐射周边,围绕彩钢板建筑、厂房库房、仓储物流、批发市场等开展清查整治;

2.围绕餐饮、门店、文物古建、老旧平房区、大屋脊筒子楼等密集区开展清查整治;

3.以城乡结合部为核心,围绕出租公寓、出租大院、待疏解或正拆除场所、彩钢板建筑、工厂企业、厂房库房、仓储物流、汽配城、批发市场等开展清查整治。

清理整治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

严查彩钢板建筑;严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查厂房库房、仓储物流、集贸批发市场、出租房屋、出租大院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严查待疏解或正在拆除场所;严查人员密集场所;严查重大活动场所;严查文物古建、高层地下、轨道交通、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燃气管线等高危行业领域;严查有限空间作业;严查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严查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等事故单位;严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单位;严查挂账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属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选定重点区域开展清查整治。

三、工作安排

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属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24日前下发到基层单位和企业。要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请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本属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动员部署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11月30日至12月20日,各属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拆除违法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属地、各部门要建立隐患台账,重大隐患进行挂账督办。

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属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提出本属地、本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于12月28日前将大排查、大清理和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部署落实阶段性总结和进展情况。自11月23日起,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于每周四15时前(逾期报送视为未报),将本周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安全隐患台账和隐患排查清理整治行动周小结(见附件1、2、3)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区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一下午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各单位隐患台账建立及整改情况,制定下步工作措施,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依托区级主流媒体,定期曝光依法严厉查处、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

(三)建立督查工作机制。

在区政府原有6个督查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8个检查组,对各属地和行业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各属地和行业部门要安排相关领导带队,对所辖村(居)和生产经营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落实不力、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全区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死亡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区监察部门要介入事故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强化与军队、中央单位的情况沟通。协调、支持、配合军队、中央单位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无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临近年终岁尾,抢工期、赶进度的问题凸显,容易出现松懈思想和违法违规问题,加之冬季气候影响,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

各属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各属地要逐个村(居)、逐个场所排查登记,做到一村(居)一专档,逐级领导确认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

各属地、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尤其是对违法建设出租转租住人、危险化学品“三违”、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开墙打洞”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凡是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厂房,尤其是工业大院,一律关停整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立即清人,确保安全。公安交管、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属地有驻军部队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情况沟通,告知相关要求,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来源:顺义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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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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