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售付汇是什么?
随着我国境内外企业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境内企业或个人在接受境外企业提供的技术转让、特许权使用、劳务服务等非货物贸易服务并向境外机构支付服务款项时,按照我国对外汇管理的要求,需要在对外支付外汇资金出境前办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对外支付的业务,简称“售付汇业务”。
二、售付汇要做什么?我国企业在支付境外企业提供的服务费、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时,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相关规定以及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双边协定或安排,境外企业需要就来源于我国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同时境内企业有履行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另外,境内机构或个人在支付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款项出境时,单笔支付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不含等值5万美元),通常需要提供税局出具的备案表及完税证明。
鉴于上述情况,企业付汇出境需要到主管的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以及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包括:合同备案、税收协定待遇认定、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售付汇备案等工作,流程如下图:
三、售付汇的主要流程按照最新的规定,当前服务贸易对外付汇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步骤:报送税务机关进行合同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3号)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报送付汇银行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3号)第七条规定,“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八条规定,“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报送税务机关进行对外支付备案。《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协定待遇报告。《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年第60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齐全,相关报告表填写信息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依协定规定扣缴,并在扣缴申报时将相关报告表和资料转交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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