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我国装备制造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工信部正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出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通知》中涉及的相关目录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财务司-重大技术装备专栏下载。
二、向我委提交修订意见的单位应为深圳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请提交意见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修订建议报告(《通知》附件1)和修订意见汇总表(《通知》附件2-4),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于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我委新兴产业处(市民中心C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uaidp
szjmxxw.gov.cn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四、企业对所报送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责。我委将初步筛选汇总统一报送工信部。
特此通知。
附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62号)
(联系人:帅大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3月2日
附件: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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